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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和《矫正中副省长在全省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将解决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百姓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能,特制定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办事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二、办事公开时限 经常性的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三、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消费者协会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工作特点决定了所有开展的工作都是公开透明的,所有开展的工作都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因此一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告知。消费者协会一直实行免费受理投诉服务,没有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 (一)消协机构及职能; (二)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范围、工作程序、时限等; (三)受理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规定等; (四)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格式合同条款点评等社会监督工作的方式、范围、程序和结果; (五)组织开展比较实验、消费体察等消费指导工作的方式、范围、程序和结果; (六)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年主题活动和参与者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情况; (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八)消协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九)监督举报电话。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 (一)在省工商局电子触摸屏上公开省消协的工作机构、职能及接待程序等。 (二)在省消协咨询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上,随时接听解答相关问题,并提供法律援助。电话:0431-85212315。 (三)在省消协咨询投诉接待室,接待来人,处理来函。并在接待室存放各类法规、资料,供来人查询。 (四)通过省消协网站“吉林省消费维权网”公开。 (五)通过“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简报”公开。 (六)通过其它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七)实行亮牌上岗。公示牌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及工作职责,接受前来咨询投诉的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八)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号码为0431-85212315、85882726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消费维权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督查。领导小组由聂国文秘书长任组长。董明龙、王书翰同志为成员,联系电话:(0431)85882726。 责任分工如下: (1)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依据、范围、工作程序、时限;受理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规定;监督举报电话;格式合同条款点评等社会监督工作的方式、范围、程序和结果等工作由投诉部和申诉举报平台负责落实,责任人:王书翰、宗守运、高飞、孙靖波、刘亚军。 (2)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结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责任人:董明龙、王厂。 (3)组织开展比较实验、消费体察等消费指导工作的方式、范围、程序和结果工作由消指部负责落实,责任人:姜大伟、王洋。 (4)消协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年主题活动和参与者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情况工作由组联部和市场监督部负责落实,责任人:赵堂贤、程世清、郭万志。 (二)聘请义务监督员:在全省聘请50名义务监督员,以便及时对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宣传《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运用个人专业知识、技术特长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应用自己的调研成果或实验论证,参与消费者协会的消费警示发布工作;接受消费者协会的委托,参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工作。 (三)建立省消协直属联络站:设立首批20家直属联络站,省消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兼任联络员,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便于消费者投诉问题的及时解决,推动企业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有效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营造良好的“消费和谐”环境。 (四)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活动:为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增强企业和经营者社会责任,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根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提出“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消协拟定在全省范围内对13个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 (五)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商场活动。深入到消费者之中,宣传消费知识,倡导诚信经营,引导科学合理消费。面对面地解答消费者的咨询投诉,手把手地教会消费者识假辨假,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办事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使大家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参与并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二)统筹安排,相互结合。把办事公开与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消费者服务意识。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对履行职能的所有公开的活动项目,做到边实施,边监督,边总结,边完善,使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办事公开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做出贡献。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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