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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议 书
来源: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日期:2007-06-11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技术过硬、品牌亲和、服务贴心的好产品。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企业也能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家电行业率先开展倡议活动,以带动其它行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一、严格执行《消法》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吉林省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并依此保证向消费者提供退货、换货和维修服务,免除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后顾之忧。
  二、让服务走在销售前列,以全程的售后服务树立品牌形象。树立“家政服务”新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最便捷,最优质的售后服务。做到行动快一点,理由少一点;微笑多一点,服务好一点;技术精一点,效率高一点。
  三、在产品售后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行业服务规范进行,本着“我服务,您快乐”的宗旨,规范服务、微笑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合法、合理要求。  三、不断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用户信息反馈系统,收集和传递来自各方面的服务质量数据和信息,找出服务质量缺陷并进行改进,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五、对因个别产品故障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不便,要以有效的方式表示歉意,并在第一时间安排维修服务。对消费者超出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之外的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对过度维权及无理索赔的要求,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不予支持。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倡议各家电企业要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要以更加专业的知识,更加熟练的技术,更加规范的操守,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伸张并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自主自立自觉的消费者,共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
  省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后响应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创维、长虹、康佳、SVA上广电、海尔、夏华、日立、三星、TCL王牌、LG、东芝、索尼、海信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责编: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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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真实 文明 守法 诚信     [ 共条评论 | 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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