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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东北师大附中教师等六个义务监督组和王子毅等二十名义务监督员的决定
来源: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日期:2007-06-11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在社会各界聘请6个义务监督组和20名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个人,为省消费者协会首批正式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组(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对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并及时把掌握的情况和广大消费者的呼声向省消费者协会反映。同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和援助。
附:六个义务监督组和二十名义务监督员名单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六个义务监督组和二十名义务监督员名单:
  监督组:省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会
  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督指导处
  长春市质检院技术人员
  义务监督员:
  于德利  吉林省享通经贸有限公司员工
  王子毅  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专职督查员
  王  力  吉林省人民广播电台主任播音员
  王鲁风  吉林省旅游集团财务部部长
  王  晟  吉林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学生
  冯彦君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冯克邦  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教授
  孙戈镝  吉林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李延东  朝阳区湖西街道办事处离休干部
  李培军  吉林新方位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员工
  刘明一  省旅游局办公室干部
  刘存保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师
  陈贵海  吉林省福春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辉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萍  吉林省和兴计算机电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  晶  新文化报社记者
  赵文军  敦化市伟恒橱柜店经理
  徐怀武  长春市外办处长
  董博文  吉林建工学院副教授
   潘玉光  长春市润滑油管理中心主任

[责编: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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