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在社会各界聘请6个义务监督组和20名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个人,为省消费者协会首批正式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组(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对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并及时把掌握的情况和广大消费者的呼声向省消费者协会反映。同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和援助。 附:六个义务监督组和二十名义务监督员名单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六个义务监督组和二十名义务监督员名单: 监督组:省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 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会 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督指导处 长春市质检院技术人员 义务监督员: 于德利 吉林省享通经贸有限公司员工 王子毅 吉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专职督查员 王 力 吉林省人民广播电台主任播音员 王鲁风 吉林省旅游集团财务部部长 王 晟 吉林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学生 冯彦君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冯克邦 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教授 孙戈镝 吉林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李延东 朝阳区湖西街道办事处离休干部 李培军 吉林新方位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员工 刘明一 省旅游局办公室干部 刘存保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师 陈贵海 吉林省福春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辉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萍 吉林省和兴计算机电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 晶 新文化报社记者 赵文军 敦化市伟恒橱柜店经理 徐怀武 长春市外办处长 董博文 吉林建工学院副教授 潘玉光 长春市润滑油管理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