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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最近接到很多消费者采取手机短信、电视广告、网络宣传等购物方式时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的投诉,如长春市杨先生9月20日收到北京中健公司发来的短信,推荐购买该公司为迎接奥运发行的一款价值5000元纪念版手机,并赠送一套价值1980元奥运纪念币。杨先生与北京中健公司取得联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确认订购。9月27日杨先生收到订货,并将邮购款交到长春市普阳街邮局。当杨先生验货时发现自已所得到的只是一款普通的国产金鹏牌手机,没有任何“奥运纪念”字样,且没有赠送的奥运纪念币。杨先生与北京中健公司联系,当时工作人员没有给杨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双方发生纠纷。经消协调解后纠纷得以解决。为使广大消费者认清类似的消费陷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 1、谨慎选择购物方式。切勿轻易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告、网络宣传等方式进行购物。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面对面的交易,商品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另外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时非常困难,商家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甚至拒绝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2、先付款后验货当戒。目前通过邮局邮购的商品,采用的是先付款签字然后才能验货的方式。这样给商家偷梁换柱提供了可乘之机 。消费者在验货时会发现邮购的商品并不是自已订购的,或者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等。 3、维权依据尚存空白。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种新生的消费方式缺乏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盲目地采用这种消费方式进行购物时,不但自已订购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当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很难得到有效保障。面对这样的消费陷阱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的相信商家虚假宣传广告,采取正规的消费途径,才是您的购物首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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